辨證論治是中醫學的又一個基本特點,是中醫學在認識疾病和治療疾病中有別于其它醫學的顯著特征,是中醫學獨有的一種臨床診療體系。
要講清楚辨證論治,我們必須從“辨”和“證”兩個字開始談起。不是學中醫的,一般會認為這兩個字運用不當,大家熟悉辯證法,辯證地看待問題,用的就是“辯”而不是“辨”。談起病癥用的是“癥”而不是“證”。從文字學的角度來看,“辨”是辨別,分辨的意思,而“辯”是辯解,辯論的意思,由此可見,中醫學時的辨證診治就不能用“辯證”論治。
中醫的“證”是指人體在疾病發展過程中某一階段的全方位的概括,它包括了疾病的部位、原因、性質,以及人體正邪關系的最本質的反映,是疾病的“證候”,比癥狀的“癥”更深刻、更全面、更準確的揭示疾病的本質,是在望聞問切基礎上辨證所得的結果,而不是疾病所表現出一個又一個的癥狀。從文字學上,“證”與“癥”可以通用,但在中醫學里絕不能把“辨證論治”寫成“辨癥論治”。中醫學里“證”與“病”也不同,因為中醫認為“一病總有數癥”,也就是說中醫是通過“辨證”來“辨病”,“辨病”之后再進一步“辨證”,通過望聞問切將采集到的個體特征、癥狀,通過分析與綜合,辨清疾病的證候,在此基礎上“論治”,就是根據辨證的結果,確定相應的診療方案。這個過程就是“辨證論治”。
舉一個例子,有人初起發熱、頭痛、鼻塞,就醫時醫生通過以上癥狀初步進行辨證,得出結論為感冒病。但同樣是感冒,每個患者癥狀又不同,有人流濃鼻涕,有人流清鼻涕;有人發熱,有人不發熱,等等。這個時候中醫就需要進一步辨證,中醫認為感冒分為風熱感冒和風寒感冒兩種不同的證,只有把感冒所表現出“證”是屬于風寒證還是風熱證辨別清楚,才能確定用辛溫解表還是用辛涼解表的方法來治療。同是感冒病,但如果是風寒證,而用了辛涼解表藥,病情不僅沒有控制,反而會加重;如果是風熱證,用了辛溫解表藥,效果也會反之。只有正確的辨證,才能得出正確的治法和開出有效的方藥。這也說明中醫是辨證論治而不是辨病診治的道理。
辨證論治反映了中醫治病不是頭痛醫頭,腳痛醫腳的局部對癥治療,也不是不分主次、不分階段、一藥對一病的治病方法,而是辨清疾病的發生的原因、發展的過程、以及在個體體質正邪關系的基礎上綜合分析的診療結果。在辨證論治思想的指導下,中醫治病不僅重視“病”的異同,也重視“病機”的區別,這就產生了同樣是感冒,發病的季節不同,治法也不一樣,夏季感冒多以感受暑濕邪氣,因此治療常用芳香化濁的藥物以祛暑濕。
總之,中醫在診療過程中重視患者自覺癥狀以及望聞問切合參,分析綜合,認識疾病的本質,為臨床診療提供確切的依據,這就是辨證論治。
|